一、民法的概念与概述
我国《民法典》第二条,对民法给与了科学定义,即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该定义揭示了我国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范围和任务,明确划定了民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界限。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实行民商合一的立法体制,所以我们常说的公司法等商事法律同样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故,我们对民法概念的理解,要从形式意义上和实质意义上两个层面出发。所谓形式意义上的民法,主要是指民法典。所谓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典,是指所有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当然包括在我国民商合一立法体制下的形成的《保险法》等商事特别法,亦包括《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单行法律。前述之外,还包括有我国颁行的大量的涉及民事法律关系的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法律规范性文件。
总之,我国民法统一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主要是指身份关系和人格关系,从民法典的内容来看,其中婚姻家庭编、继承编是调整人身关系的,人格权编是调整人格关系的,物权编与合同编是调整财产关系的。
二、民法典的概念与概述
民法的法典化最早追溯至古罗马调整私人财产关系的私法。我国《民法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除附则外分为七编共1260条。民法典所体现的规则,具有基础性和典范性的特点。简述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法典》是私法的基本法。《民法典》是我国民事法律的集大成者;
(二)《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典》确定的民事活动的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关于私法自治和保障人格尊严等基本价值的规定,即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也是市场主体的基本行为准则;
(三)《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同每一个人的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毫不夸张的说,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其权利义务均受《民法典》的调整和影响;
(四)《民法典》是行政执法和司法的基本遵循。《民法典》确立和完善的私权保障体系,有利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原因基础在于我国现代法治的核心理念是“规范公权,保障私权”。《民法典》是基本的民事裁判规则,明确了法律适用的基本准则,为司法者正确的处理民事关系、解决民事纠纷提供了基本规范;
(五)《民法典》坚持民商合一的立法理念,形成了在《民法典》统领下,由各个民商事单行法律构成的完整的私法规范体系。需要提醒的是,《民法典》与各个单行法是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即在出现商事纠纷后,首先适用商事特别法,如无,方再适用《民法典》的规则。
冀公网安备130102020043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