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业律师事务所
以法为业,以律为师。法业律师
致力于为委托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关于地产项目的盘活~老律师谈方案
文章主旨:愿景是,把握好项目的资金与经营,协调好朋友方及开发商,完成借壳融资并实际操控项目。
正文内容:

鉴于项目资料少,且类似项目各有不同,故,我们从一般角度出发,归纳以下要点,供您参看。

一、需要了解的情况

1.项目的土地性质、抵押等情况;

2.项目的证件取得情况,建设手续是否完备;

3.开发商(业主单位,如是代建待开发,则业主单位与开发商不一致)情况;

4.项目进展情况;

5.总包单位相关情况;

6.朋友在项目中是何种身份?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其以何种名义(是挂靠还是自己有公司?)同上家签署的何种合同?(应该有合同,请提供);

7.朋友享有的工程款债权是否经过相关方的确认(比如,是否有结算报告或协议,哪怕是过程结算);

8.开发商、总包单位的对外借款情况,包括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融资,重点是民间借贷融资;

9.开发商、总包单位的股权架构,重点是是否存在隐名股东性质的实际控制人;

10.政府政策层面对项目的是否有行业限制,支持力度,是否存在农民工欠薪等群体性纠纷;

11.是否存在大额或群体性诉讼等其他情况。

二、操作方向和愿景

(一)朋友方与开发商,操作方向可以简单分为两种:

1.债转股的方式,收购开发商股权,即确定工程款债权数额,将其转化为开发商公司的股权,通过该股权控制开发商公司,项目左右项目。该方式简单直接,难点是工程款债权数额、开发商股权价值及能拿到多少比例的开发商股权;

2.以工程款债权作为质押,取得开放商对项目的经营权,待开发完毕,分配项目房产及整体或部分的项目经营权。此种方式相对灵活,但工程款债权、朋友方的后期投入、收益等需要严格于相关协议中约定。

(二)咱们与朋友方,操作模式可以“对赌协议”的方式完成。即朋友方将工程款债权转让给咱们,咱们取代朋友方的身份和地位完成与开放商的项目对接。如能(在多长时间内)完成项目的相关工作,则由咱们支付与工程款债权相当的债权转让款于朋友方,其他与朋友方无关;如不能(在多长时间内)完成项目的相关工作,则由咱们将受让的工程款债权转回朋友方,并承担(何种)责任。

以上(一)(二),需要朋友方的配合,需要与开发商斗智斗勇。

愿景是,把握好项目的资金与经营,协调好朋友方及开发商,完成借壳融资并实际操控项目。

随着资料的逐步完备,根据项目相关情况,适时调整具体模式,建议尽快对接。

来源:法业法律网
编辑:王见龙 律师
声明: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

© 2025 法业法律网 版权所有 | 冀ICP备2025118866号 | 冀公网安备130102020043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