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共和国领导层非常明确且高度重视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和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强调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纵观共和国的历史,此乃第一次将宪法提高到政治生活的最高位,并就宪法实施和维护宪法权威做出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
二、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是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大法,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但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体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要求,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治国与执政,依宪是基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带地位、人民民主专政之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政体不动摇是一起行动之原则。新时代,共和国宪法已经明确将“党的领导地位”同“国体”和“政体”摆到同等高度和首要位置。作为法律人,在具体工作中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充分理解加强党的领导同司法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
三、坚持依宪治国
宪法是母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国家宪法的优劣,直接体现国家的宗旨和目标,直接表现执掌国家政权的党派的思想和理念。共和国宪法发展至今,其依已然成为党带领国家和人民实现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法律保障和政治前提。
四、依宪执政
坚持依宪执政,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执政理念,更加明确了党对执政规律和执政方式的科学把握。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离不开宪法的总领,依宪执政是依法执政的前提,尊重宪法,正确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是党和政府领导人民群众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必须作好的功课。
五、全民贯彻实施宪法
宪法的尊严不容侵犯,宪法的权威须无条件维护,宪法的实施过程须加强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两字之差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宪法作用的提升,并且明确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宪法解释、合宪性审查的性质和职责,这在一定程度上以国家权力机关的名义履行了宪法法院之基础职责。此重大举措对于保障宪法实施和依法治国具有重大且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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